【學會獨立】:在軟弱上看見祂的完全

文/ㄘㄘ

  上週使用免洗筷時,有根小刺插進了我的右手小拇指。當下並沒有太大的痛楚,但接下來的一週內,不論是打字、洗手、掏零錢等等生活瑣事,都因為小拇指上的傷口變得有些窒礙難行。
我忍不住想,聖經都說在教會中我們要互為肢體,而我又是教會中的哪個肢體呢?會司琴的我,應該就像一根小指頭吧!
 
  保羅曾提過,在他的身上也曾有過一根「刺」。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7~9)

 
  後世對保羅的「刺」有著許多不同的推測,有一說是認為保羅說的「刺」代表那些攻擊保羅的人,也就是經文中提到「撒但的差役」。另一說則是認為,保羅為眼疾所苦,時常覺得有刺在他的眼睛裡。然而保羅三次求神將這刺去除,神都沒有應允,因為要用這根刺提醒他,不要過於自高,反而要時常誇自己的軟弱。
不論這根刺意指攻擊保羅的人還是眼疾,可想而知都對他的福音事工有所影響,否則他也不會三次求主去除這根刺。
 
  我們在教會中屬於哪個肢體呢?是趴趴走傳福音的腳、善於觀察他人需求的眼,還是做工的手?我們的身上是否也有一根無法去除的「刺」,讓我們在做聖工時綁手綁腳?今天若不是因為有一根刺在我的小指頭裡,我不會意識到,神賜給我這雙靈巧會彈鋼琴的手,是多麽可貴;更不會意識到,若沒有其他根手指頭,誰來幫小拇指擦藥、貼OK繃?

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12:25~27)

  今日不論我們在教會中是哪個肢體,都別忘了顧及別的肢體(屬靈同伴),在彼此軟弱有刺時互相扶持代禱,才能將最美的聖工獻給神。

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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