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與身分

文/流浪者
衣服是人類日常生活中,一項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它除了有保暖與遮蔽的效果之外,另外還具有裝飾及美觀的功用。

隨著時代環境的進步,

人類在衣著打理方面,比起過往在外觀上,更講究質感,以及藝術的眼光;

然而以更深入的角度去探討,衣服還具備有「身分」與「地位」的象徵意義

例如學生有制服,軍人有軍服,警察有警衣,新娘有嫁紗,國王有華麗的金冠紫袍……

不同的身分有不同的衣服搭配,什麼樣的場合就適合有什麼樣的衣服。
 
《聖經》告訴我們: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加拉太書三章27>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以弗所書四章24>

這裡的「披戴」與「穿上」是指著穿上神賜的潔白新衣,

而這「白衣」有神「兒子身分」的意義在裡面,不是隨便人可以穿的,

是要接受耶穌基督寶血洗淨,才能得著神兒子身分的白衣;

 

既然已經是神的兒子,並且也穿上榮耀的衣服,就應當表現出這種身分下應該有的行為。
 
好比一位警察下班時穿著便服的時候,

也許趕時間就會闖紅燈,或偶爾做些不守規矩的小動作,

但是一旦換上警衣時,不論怎樣緊急,都不該做違反法律的事情;

因為街上人人都在看,眾人會因為他是一位警察,

以更高的標準審視他的行為,特別是在有否違反法律這件事情上面,

而他身為一名警察,就應當表現出一名警察該有的模範,遵守紀律、安分守法。
 
衣服往往也會影響人的行為,

就比如一個人平常穿上休閒的衣服時,

假若再加上個性比較率性,動作舉止就會顯得較為輕浮,

但是一旦到了正式場合,穿上西裝之後,就會不由自主地表現出謹慎與莊重的模樣。
神所賜的白衣亦是如此,

若是常常換來換去,來教會的時候才穿,聚會結束後就脫掉,

就會像剛才所說的那位警察一樣,

穿警衣的時候是警察,穿便服的時候若因貪心成為不守法的小偷,

那絕非人和法律所能接受的;
 
因此,神賜的白衣要時常穿在身上,我們就會慢慢地改變行為,

去配合這件衣服所應該表現出來的舉止,

久而久之就會內化成我們的人格特質,

成為一個真正具有「身分」,以及相稱「行為」的神之子,

而這也才是神最終的期待。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四章1>

 

 

本文取自於聖靈月刊3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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