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與交託

文/蔡恆忠

不願交託主的信心,是不真實的。

早期教會中,有一位長老娘,曾有一段時間擔任會堂管理的工作,灑掃清理,經常需要接待遠人。不知何故,被另一位姊妹誤會,不斷的毀謗攻擊。長老娘想不出什麼原因被誤解,也無法去說明,非常痛苦,只能在禱告中向主泣訴。

有一次,當她又深感委屈,在向主哭泣祈禱時,突然聽到一個篤定的聲音:「我知道」。轉身,不見一人。她完全從內心的焦慮情境中醒了過來,思想說話的主:是啊,我的事情,哪一件祢不知道?既然判斷一切的主知道,我還憂慮、在這裡向祂嘮叨什麼?

一句「我知道」,讓她豁然開朗,不再哭泣。

交託是信仰的重要內容。

因為我們知道所信的,是施行公義、伸冤報應的神。<詩篇一○三篇6;詩篇九十四篇1>

行惡的,必受責罰;行義的,必得獎賞。什麼事情祂都知道,值得我們交託一切。<詩篇三十七篇5-7>

然而,祂不見得將自己交託給人,因為人不常是信實可靠: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

因為祂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祂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翰福音二章23-25>

雖然許多人信了祂的名,祂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祂知道:有些人是真心誠意來信祂,而有些,只是湊熱鬧。祂也知道:這些人的心,有像好土壤的,能結實;但另有些,卻是路旁地,石頭地,和荊棘地。<馬太福音十三章3-9>

人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二章13>

神有永恆的慈愛和信實,人的心,卻因環境而異!在走乾地過紅海以後,以色列百姓歡欣歌頌,擊鼓跳舞;然後,在書珥的曠野走三天,找不到水;到了瑪拉,水苦;怨言就來了。

主耶穌一篇極重要的真理分享,生命的糧,冷了眾人才吃過五餅二魚還熱呼呼的心,一個個離祂而去。

畢竟,他們不是「出於神」的人<約翰福音八章47>,找到主,卻不能聽祂的道。<約翰福音八章43>

這樣的人,主如何向他們交託自己?而祂,又把自己交託了誰?

 

保羅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或作:祂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提摩太後書一章12>

他是主耶穌可以交託自己的那種人。主把恩惠的福音,尤其是祂為外族人(萬民)預備的得救道路,交託給他。

為這個交託,保羅承受身心的煎熬:被鞭打、棍打、石頭打,遭遇各種外在和內在的危險<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30>。

然而,他靠主的愛,在這些羞辱和危險上得勝,不讓任何人或事來把他和基督的愛隔絕<羅馬書八章35-39>──主把自己交託給他,他也向主交託全身,連同自己的生命!因為他信,主能保全祂所交託他的:我們今天所得的救恩真理。

當時的教會因異端侵入而沒落,失去聖靈的同在;但主把交託保羅的福音真理留下,留給今日的我們,作為真教會堅立的根基。

對這樣的主,我們該怎樣用心去信,向祂交託一切?

 

本文取自於聖靈月刊4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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