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春霖 執事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8-44>
2016/4/2到淡水高級班講課,題目是:「這樣就成功了嗎?」
世人常常為了成功願意付出許多代價。
但是成功的定義卻鮮少有人願意深入探討:
到底成功是要按照「別人」的定義;還是要照「主耶穌」的定義?
上面這段經文值得我們思考:
這段是敘述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
世人提出對主耶穌成功的「提議」:跳下來、脫離十字架的死亡,我們就相信。
問題來了!耶穌有跳下來的能力,祂可以靠自己脫離死亡,
但是,「為什麼要聽你們的?」
對!我們常活在別人的成功定義中,卻不願深入思考來跳出框架。
主耶穌的示範是:我確定成功的定義,就是做天父真神要我做的事,而不是去附和世人普羅的價值觀。
但是,
不照世人的成功定義去做事,
就會被世人「譏笑」像耶穌所遭遇到的一樣:搖頭、譏誚。
對於世上的工作,聖經的教導是:盡本分。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
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道書九章9-11>
這裡說:要「勞碌」工作,為了享受神給我們預備的福分。
手所當作的要「盡力去做」,就是盡本分,卻不必有過分的得失心:「有,感謝主;沒有,也感謝主!」
因為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
不是誰非得到不可的東西,
更不是去追求世人普羅的成功定義:讀名校、高學位、高職位、賺大錢、成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