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實踐】要參與團契的生活 I

文/lightder

結束了這個學期,請回想看看,你的團契生活是如何呢?

團契對於你來說是宗教教育嗎?還是他是如學校社團一樣可有可無的存在呢?

 

在上大學之前,宗教教育的老師、教會的前輩,甚至是父母都要我們去團契,然而,「團契」這兩個字卻無法於平常閱讀的中文聖經中找到。「團契」的概念,是源自希臘文:κοινωνία,源於字根ξύν,也就是英文中的 Fellowship 或是 communion,有「夥伴」、「相交」的含義在裡面,可見團契不只是屬神的一群人,在團契中,人與人的關係,更是不可缺少的一個要件。

 

在看影片之前,我們一起回想看看, 自己與契員的關係是如何呢?

 

 

在你看完這段影片後,請您想想下面的問題

  • 如果我不去團契,我失去的會是什麼?來團契又能得到什麼?
  • 跟團契的人生活與跟學校社團的人生活,當彼此之間有磨擦時,會有哪些不同?該怎麼解決呢?
  • 我來團契的目的是什麼?

 

小編筆記:

 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約翰一書第四章19-20>

 

每個人的團契生活,會因為與不同背景、個性的契員互動,而產生不一樣的故事,每個團契都有屬於自己的氛圍和做事方式,甚至在每年送舊與迎新的「汰舊換新」後,團契的面貌也隨著變化,唯一不變的是,眾人都要在神的面前學會「彼此相愛」。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

 

神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不是多做聖工、也不是要我們更敬畏神,而是要我們彼此相愛

 

如果一個人在家就能靈修的好,神為何要造夏娃給亞當成為配偶呢?如果我們不經歷人與人之間的冷熱變化、悲歡離合,那我們要怎麼學會去愛呢?如果我們無法學會愛,又要怎麼讓人在我們身上看出我們是屬神的門徒呢?

 

唯有彼此相愛,我們才能委身自己,讓我們在神的面前學會在靈裡相交,

也唯有在團契裡,我們才能學著實踐「以神的愛去愛人」。

 

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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