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要只愛一半

文/高春霖  執事

有一次完成靈恩會協助工作,

講道中突然想到一件事:

創世記26章中記載以撒讓井的事件中,

第一次鄰居忌妒他有錢趕他走,他就走;

第二次新鄰居搶他阿爸留下來的活水井,他就讓;

第三次壞鄰居來求和,講了滿口仁義道德,

壓根兒自己都沒錯的嘴臉,

他還是原諒他們,還請他們吃了一頓大餐,

這時聖經記載:他得了活水井!

 

挖井是一回事,

挖到活水井是另一回事!

(在中東挖到活水井是何等的不容易)

 

 

神要以撒做的就是最後的那一頓「飯」,

因為之前的退讓可看出以撒的心不甘情不願:

「以撒說:你們不是恨我嗎? 為什麼來找我?」

以撒退讓是為了神的緣故,

並不是發自內心的。

 

當愛人,愛到底時,

在請仇敵吃一頓大餐之後,

(如主耶穌為將要賣他的門徒猶大洗腳)

「活水井」就會被你挖到。

 

想挖到活水井嗎?

(過福杯滿溢、無入而不自得、處處見主恩的生活)

 

先愛人到底吧!

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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