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恕人的秘訣

文/高春霖 執事

饒恕人很困難,因為我們都不是笨蛋。但是聖經的教訓都是要我們饒恕,而且不是有饒恕就好,還要完全的饒恕(有名的七十個七次)

我們可以怎樣學習饒恕呢?

從創世記約瑟的身上可學到兩個饒恕人的祕訣:

一、「我怎能做這大惡得罪神?!」

二、「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在約瑟的心目中,大惡不會僅僅是被主人的太太誘惑苟合的淫亂,也包括所有會「得罪耶和華」的一切行為,在約瑟的心中,「不饒恕」抑是他所不會做的「大惡」之一。我們總是自動將神的誡命分「大條」和「小條」,例如:違反第一誡「除了神以外不可有別的神」、第六誡「不可殺人」、第七誡「不可姦淫」這些大家都同意是「死罪」,但其他的十誡呢?  將來要進天國,可以只守部分的十誡就可以嗎?

若像約瑟一樣將「不饒恕」視為不可犯的「大惡」之一:原諒把他賣掉讓他差點見不到父親最後一面的哥哥們、原諒作假見證的主人的妻子、原諒只聽信自己妻子做錯誤決定的昏庸主人波提法、原諒幫他解夢卻忘記他的酒政…,我們就會自然而然饒恕。

另外,若認識神的旨意永遠是好的,甚至「被得罪」、「遭陷害」都相信有神的美意,我們就更能放心去饒恕。

主禱文裡面說:

「免了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六章12>

要求神饒恕我們之前,就要先饒恕別人。

原來「被得罪」是神所安排的加分題,因祂知道我們的靈修還不足以因此就能進天國(也就是「不及格」),必須藉由祂安排的人事物激動我們,然後遵主旨意饒恕,然後加分進天國(及格)!是否有契員的行為讓我們忿忿不平、不想見到他的面呢?  或許,他就是我們的加分題,好好的作答吧!

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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