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鹽和光】:在不同身分中榮神益人

文/ wei

 

相信身為基督徒,對於光和鹽的道理應該都不陌生,然而怎樣去行、去成為,往往是我們道理實踐上的難題;從許多講台信息來看這是一種使命與追求、是信仰準則之一,成、則榮神益人;敗、則失了味、黯了光,而身處現今世代更是難上加難,怎樣才是做到了、怎樣才能做到?
在迷網之際我想每個人都需要先想想光和鹽在耶穌比喻中的對你的意義。

 

你覺得祢的神 對你的期待是什麼?

 

對我來說,有黑暗的地方才有光,這是相對而論的概念,如同我們身處這世界,有許多理論觀念、數不清的人際群體和每日發生的事件情景,這些匯雜層疊出許多色彩,絢爛吸引人,然而當所有顏色混雜一起,卻是混濁狂亂、最終成為一團黑色;在難以尋找分際的屬世,我們都知道耶穌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而如今,祂希望我們也成為光。

 

成為光明的子女並不是崇高的排它、獨善其身,倘若走不進黑暗、照亮他人,光也難以顯出它的燦亮;而太強的亮光也會刺眼、當看不清輪廓,人看得見你卻看不見神,也是無用。
又如鹽,記得小學時社團出去比賽,午餐訂了便當,應該簡單美味的炒飯,卻讓人難以下嚥,原因無它,不是配料不是菜色,而是調味,便當店忘了放鹽巴。一吃就知道問題在哪,舉足輕重;一點鹽巴能帶出食材的氣味、成就一道美味,而煮過菜的人都知道鹽巴的重要 :

 

太多會失去料理本身的味道;太少,就如經上所記 : 失了味。

光和鹽是一步一步的追求與練習。
有人說:「可我個性如此。」「我就是邊緣人啊!」「我不懂參與那些社團、課程、活動有什麼好的。」「我不會。」「我的環境太惡劣了。」「自顧不暇啊!」
其實沒有關係,其實沒有那麼難。

 

保羅說:「向什麼樣的人,我就做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哥林多前書:9章:22節)

 

我總會想:可曾有人因我而得福? 如同讚美詩歌詞所寫,一種願景與目標,在你的領域、以你的性格,試著成為你能夠成為的光,用你的方式照亮你以為身處的黑暗或角落,會有人在你不知道的時候被你溫暖、因你調和、眾人和睦,這就是光和鹽的表現。

 

”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5章:16節 )

 

榮神益人的具體做法,如此的清楚明瞭。無須誰去定義”好行為”的絕對,當你心中有祂的真光,當迷惘困惑、面臨決擇或在安慰關懷之事上,這時候跪下來、閉上眼、看見光所照耀的方向,如此清晰,”你們當作光明的兒女。”

 

不要氣餒、不要放棄、更不要麻痺無感,這是我們的使命,未曾要你一蹴即就,卻要你練習步步前進,祂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將我們的高度提升,做好自己,在每個日常、每段行為言語上時時惦記這份信仰,就足以了。

 

看那曾被眾兄弟排擠、被販為奴、淪階下囚、後為國之重臣、一家之主的約瑟,不論處何境遇都堅守信仰,作對的事、當正直的人,”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法老對臣僕說:像這樣的人,有神的靈在他裡頭….”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不用刻意做什麼,恰如其分作好你應作、能作的,嘗試與追求、祈求和提升,祂所安置在個人心中的光,不論你在哪裡、你是什麼角色,都使你熠熠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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