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愛】:愛的暖流

文/馬家驎執事

 

一則故事:一個名叫約翰的人,穿著輕便牛仔褲,走進銀行打算完成一宗交易。行員告訴他,負責相關業務的主管不在,得隔天再去。約翰同意,然後請那位行員幫他的停車卡蓋章。行員告訴他,根據銀行的規定,約翰並未完成任何交易,所以停車卡無法蓋章。約翰問行員,能否破例通融,因為本來就是要來交易的,只是負責的主管不在。那位行員很堅持,不願妥協,他說「這是我們銀行的規定,條規就是條規」。聽完說明,約翰決定進行一筆交易。他終止銀行帳戶,把戶頭關掉。這位老兄姓艾克斯(Akers),約翰.艾克斯,前IBM執行長,而他終止的銀行帳戶餘額為150萬美金。他完成了一宗真正的交易,終於符合銀行的規定,停車卡終於獲得蓋章,而銀行卻失去一位重要客戶。

 

有些人,費盡時間與精神研究、追隨宗教條規和外在的禮儀,但卻吝於對身邊的人表達愛;諷刺的是,愛,才是一切誡命的核心與本質。有的人甚至以神的名,濫用宗教條規與律法,對原已傷痕累累的人落井下石。當律法大於愛、條規大於彼此相愛的關係時,那顯然是個警訊,已經對焦錯誤了。

 

假設有一天,我們的教會,充滿了一群拘泥於條文規則,卻不願彼此相愛的耶穌愛好者時,那是何等遺憾與可悲。有一些價值遠比條文字義更重要:「人」。

 

好幾次,法利賽人針對耶穌在安息日醫治病人的事,大加撻伐。為什麼?因為他們在乎安息日的遵守與否,更勝於受苦的人希望在安息日被耶穌醫治。我們需要有意識地留意,制訂條規與政策,是否已經凌駕於對人的關懷之上。

 

愛,是奧妙的,似乎看不到,卻能散播流動;似乎摸不著,卻能感受體會;似乎微小,卻是支持鼓勵的極佳動力,也是改變的開端。

 

愛,需要你我的實踐,因為你我的實踐,我們的周遭將因有愛的暖流而更不一樣。

歷史上的今天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