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獨立】 原來自由是這樣

文/Esther

        聖經中記載有則奴僕的典章與自由相關:

        「如果買希伯來人做僕人,在他工作滿六年後,第七年按照律法可以成為自由人,只不過,當時的他若是獨自一人、雙手空空的進來主人家工作,就不可帶走任何財產離開,包括主人給他的妻子,並與那妻子生下的孩子,都要留給主人。如果那位僕人愛他的主人、妻子與兒女,不願意一人出去享有自由,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面前,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如此一來,他就可以永遠待在主人的家中,並與他所愛的人們在一起。」(出埃及記:21章:1 ~ 6節)

 

        這位僕人雖有自由之身,卻將他的自由,交在主人的手中,永遠做主人的奴僕。

        將眼光放到現在的我們,是否已經真知道自己的自由放在誰的手中呢?是學校同伴的眼光中呢?還是流落在這世代的價值觀當中呢?你是否有信心能掌握自己的自由呢?

 

        原來自由是這樣的。

        不是不能做,而是選擇不去做,不是不知道,而是選擇不去說、不去看。反過來也是如此,因為知道將時間獻給神,會犧牲自己做其他事情的時間,但為了感念神所給我們的一切,所以選擇將時間、心力、體力獻給神。

 

        神給的自由是如此,只是人常將自己的自由獻給所追求的事物、價值觀,卻忘記屬神的人得自由的秘訣,就是認定自己永遠都要做神的僕人:「我雖有自由之身,但我願意將自由交在神的手中。」

 

        知道「自由是什麼」是容易的,做出來不一定艱難,只是凡事都需要小心。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惡轄制」、「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拉太書五章1、13 節>

 

 

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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